「紅利折現」活動注意事項
1. 「紅利折現」活動注意事項本活動對象為華南銀行(下稱本行)所發行信用卡之正附卡持卡人(以下簡稱持卡人),簽帳金融卡及企業商務卡除外。附卡持卡人之刷卡消費金額,所累計之紅利積點將併入正卡持卡人帳戶內計算。
2. 「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單筆一般消費金額為新臺幣1,000元(含)以上,即可於刷卡當日起15天內,提供簽單上資料予本行進行「紅利折現」兌換申請。例如:7/1刷卡消費,則須於7/15前透過本行線上兌換網站或語音系統所需資料提供予本行進行「紅利折現」兌換申請。
3. 每筆交易僅能折抵一次,「紅利折現」一旦兌換完成,恕無法取消兌換。紅利折現方式,依持卡人選擇之折抵比率(20﹪或30﹪)進行扣除點數,折抵金額按消費款乘上折抵比率後以四捨五入計算至元(例如:消費1,777元,折抵比率20﹪,則折抵金額為355元,扣除點數7,100點)。
4. 持卡人不得自行指定折抵金額,且在兌換當時可使用之紅利積點須於20%或30%上限範圍內一次完全折抵。
5. 持卡人須於規定之期間內透過線上或語音兌換,依指示輸入如后資料:完整16碼卡號、簽單交易日期西元年月日共8碼、新臺幣交易金額、授權碼共6碼、紅利折抵比率(20﹪或30﹪)。登錄作業流程請參照活動登錄專屬網站或語音系統之流程指示。
6. 本行將針對收到之「紅利折現」兌換申請做資料及條件比對,若資料正確加上紅利點數餘額檢核無誤,即扣除持卡人紅利點數,折抵的金額將列示於持卡人下一期的帳單上。
7. 若持卡人於國內之一般消費屬傳真或網路刷卡交易,請致電本行24小時客服中心(02-2181-0101),由專人協助處理。
8. 「本活動所稱之「一般消費」不包含扣繳基金款項、信用卡繳稅(如個人綜合所得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牌照稅…等)、公用事業費用代扣(中華電信費用、電費、自來水費)、年費、循環信用利息、學費、停車費、退貨交易、賭場刷卡換籌碼交易、預借現金、爭議款、帳務調整金額及各項手續費用(如預借現金手續費、掛失手續費、調閱簽帳單手續費、分期付款服務手續費…等)、自動加值金額、店家現場已進行紅利積點折現金之交易、分期付款交易、國外交易及其他未經核准之消費等不屬於一般消費金額均不予計算。
9. 若持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將無法參加本活動。
(1)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、申請停用、停卡、取消交易、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。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,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。
(2)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(如遺失被竊、偽卡交易)。
(3)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。
(4)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。
10.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,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、變更、取消或暫停之權利,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,以本行網站(http://www.hncb.com.tw/credit/index.shtml)公布者為準。